普通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试行)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普通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绩管理,维护成绩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教〔2017〕64号),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 |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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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教务处 |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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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财政教【2021】27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普通本专科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结业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结业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内未正常完成学业,按结业处理而离校的原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结业生离校后,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可 |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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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文〔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籍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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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财政教【2021】29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参加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发表时间:2022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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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突出立德树人工作这条主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双创”教育,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选拔力度,实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激励在校学生坚定信仰、立志报国、勤奋学习、积极创新,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 |
发表时间:2018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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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专科新生复查管理办法(试行)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普通本专科新生资格复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学籍管理,做好我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文〔2017〕45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成立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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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 |
河财政教〔2017〕4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考风建设,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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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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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规范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加强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教[2017]67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成绩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教[2017]6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一、目的 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 |
发表时间:2017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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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课程教案编写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整体教学水平,根据本科教学预审核评估反馈意见与建议,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统一规范课程教案编写及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任课教师(含专职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所担任的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简称课程),均应按要求规范编写教案。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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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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