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2018年度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次数:[]

    教务处: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8年度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金融学院现制定2018年度专业分流和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金融学院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和教务处关于专业分流及转专业会议的要求,金融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展开对该项工作的具体部署。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郑秀峰 郝玉红

    副组长:赵紫剑 翟艳胜

    成员:李涤凡 高万青 段聪颖 宋伟伟

    张守锋 杨 真 侯菲菲

    二、专业分流工作

    分流原则:采用跟高考录取一样的方法。

    具体办法:金融学院2017级金融学类有学籍人数到目前为止为423人,依据我院专业发展情况和分布,计划分为10个班,每班人数42人(金融学专业多分剩余的3人)。专业分布:金融学4个班,投资学3个班(含期货方向1个班),保险学2个班,金融工程1个班。把学生大一第一学期的成绩导出来后发给学生,引导学生个人根据成绩情况把专业做个排序,然后报各个专业志愿。根据学生第一专业志愿的报名情况,我们根据学生成绩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每个专业每个班的人数,有差额的话从第二专业志愿筛选,以此类推,直到各个专业班人数达到要求。同时,排名靠后的安排进入专业人数不够的班级。如下表:

    专业

    班级

    分流后人数

    转专业后

    班额(20%)

    备注

    金融学

    新班号1

    43

    52

    新班号2

    43

    52

    新班号3

    43

    52

    新班号4

    42

    50

    投资学

    新班号1

    42

    50

    新班号2

    42

    50

    投资学(期货方向)

    新班号3

    42

    50

    金融工程

    新班号

    42

    50

    保险学

    新班号1

    42

    50

    新班号2

    42

    50

    注:按20%转入增加83人。

    时间安排:

    1.制定专业分流方案并进行政策宣传

    4月3日至8日,金融学院根据各专业发展实际情况和专业布局,将本年度专业分流方案、分流后专业(或专业分方向)名称、计划接纳人数、专业分流统计表电子、纸质版于4月8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

    2.专业分流方案实施

    4月9日至12日,金融学院根据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工作,并将专业分流后学生名单在本院内公示。

    3.专业分流学生信息维护

    金融学类专业分流 :

    4月13日-16日,金融学院根据分流后学生名单登陆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大类专业分流。

    4月16日17:00前金融学院将大类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电子版、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三、转专业工作

    (一)申请转专业资格的一般规定

    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学院在确定拟转出(入)名额时会优先考虑

    1.对拟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兴趣和专长,参加拟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竞赛、比赛及评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需凭证书);

    2.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需提供特殊困难证明);

    3.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需提供创业材料);

    4.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

    5.入校以来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需凭证书);

    6.入校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

    7.入校以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6名,或市(厅)级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3名,或在学校运动会中获得冠军的。

    (二)申请转专业资格的特别规定

    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8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学生,不超过转入专业规定人数的,无需参加考核,经金融学院、学校审核同意的,可转入申请专业学习;若申请人数超过转入专业备案的可接收人数的,按照金融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2.普通二本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金融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习,经转出院系、金融学院和学校审核同意后,转入申请专业学习,并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三)转专业要求及程序

    金融学院专业分流及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和会议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后决定,我院转出(入)学生比例占专业分流后各专业总学生人数的20%(合作办学的为25%),具体如下:

    专 业

    转出入比例

    转出人数

    转入人数

    备注

    金融学

    20%

    34

    34

    投资学

    20%

    17

    17

    投资学(期货方向)

    20%

    8

    8

    保险学

    20%

    17

    17

    金融工程

    20%

    8

    8

    金融学(合作办学)

    25%

    20

    20

    金融学(引进课程)

    25%

    35

    35

    单独编班

    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金融学院负责公示本院系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同意转出(入)学生比例名单,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转专业限制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①跨学历层次的;

    ②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③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④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⑤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⑥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⑧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⑨一年级第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

    (五)转专业其他规定

    1.转专业分阶段进行。为尽量满足学生转入我院专业的愿望,2018年转专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按照学校部署完成各项转专业工作,接收转专业申请、完成考核并确定名单。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同意转入,但未被申请转入专业录取的学生,可以再次申请转入我院第一阶段考核通过人数未达到允许转入人数的专业。

    2.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察范围。对已允许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①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内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②考试有作弊行为的;

    ③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

    ④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六)转专业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转专业方案并进行政策宣传

    4月3日-16日我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结合本院系各专业实际情况将本年度允许转出和拟接收学生人数呈报表、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转出(入)学生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等)电子、纸质版于4月10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后,金融学院将转专业工作方案、本年度各专业允许转出和转入的学生人数进行公示。

    2.转入金融学院设置转专业条件

    我院按要求于4月17日登陆“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在“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中增加允许转入的各专业考核方案和考核时间(均设置在5月2日-14日之间)安排,确认并提交。

    3.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4月19日9:00—4月23日12: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项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点击界面右上方“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界面右上方“提交”完成转专业申请。

    4.转出院系资格审核与公示

    4月24日—27日各转出院系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4月27日下午17:00前各院系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本院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并在本院系内向学生公示;同时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学生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出xx专业”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根据学生申请转入我院专业的,送交金融学院。

    5.学校对学生转出资格审核

    4月28日教务处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中对各院系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各院系转出的学生名单。

    6.转入院系考核与公示

    5月2日至14日学生申请转入金融学院的,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最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金融学院进行公示。同时于5月14日17: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并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5月14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把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的申请表返回学生所在院系。

    7.第二阶段考核

    配合学校根据第一阶段申请及录取情况另行安排。

    8.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准转入金融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根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到金融学院报到注册。

    获准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金融学院,我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对于获准转入金融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要对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已开出的课程进行补修,并按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分费。我院教学办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补修工作。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融学院高度重视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尤其是转入我院学生需求较多的现状,对该项工作更加重视,认真设计考核方案,严格考核过程,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

    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开展该项工作时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按要求及时公示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该工作经得起检验。

    (三)及时报送材料

    转专业、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多、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只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时间安排才能顺利进行。因此,我院力争做到每个环节都按时完成,并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今年该项工作能有序按时顺利完成。

    金融学院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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