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2022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09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2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金融学院现制定2022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金融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代洪甫 赵紫剑

    副组长:孙书章 徐斌

    成员:谢巧燕 段聪颖 宋伟伟 徐研 侯菲菲 张琪琪 李贞如

    二、申请转专业资格的规定

    (一)一般资格规定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1级本科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思想品质优良、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均具有在相同录取批次内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普通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普通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科第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同批次合作办学类专业金融学(合作办学,中俄);2021年预科升段学生只能在预科升段选报专业目录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二)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确定拟转入名单时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限制

    根据学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5.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6.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7.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8.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可转入专业及转入名额

    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后决定,我院金融学、投资学、投资学(期货方向)、金融工程、保险学等专业转入学生比例为现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20%,金融学(CFA方向)转入学生比例为现有学生人数的20%,金融学(合作办学,中俄)转入学生比例为现有学生人数的20%。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可转入专业如下:

    金融学、投资学、投资学(期货方向)、金融工程(不招文科生)、保险学。

    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合作办学)。

    四、转专业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转专业方案并进行政策宣传

    我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结合本院系各专业实际情况将拟接收学生人数呈报表、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出(入)专业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纸质版、电子版于5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各专业允许转入的学生人数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

    2.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5月10日—11日,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截止5月11日17:00前,本院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审核。

    3.对转出学生审核

    5月12日-14日,本院对转出学生审核公示。本院于5月14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

    4.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考试时间为5月20日。考试后按成绩排序,综合考察学生身心条件、学习成绩等因素,择优选定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其中本次考试高等数学成绩占比70%,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占比30%。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本院于5月25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经审核后可免试直接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5.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准转入金融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根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到金融学院报到注册。

    获准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金融学院,我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6.其他规定

    1.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学生课程的补修与学费

    对于获准转入金融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要对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已开出的课程进行补修,并按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分费。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金融学院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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