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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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08-31 文:张琪琪 王文雅 初审:谢巧燕 复审:张守锋 终审:赵紫剑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24〕2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遴选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工作组,具体负责我院推免遴选工作的监督。监督工作组参加遴选工作组会议。

    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赵紫剑

    副组长:谢巧燕

    成员:吴跃平 焦继军 孙书章 李莉莉 喻军

    秘书:张琪琪 王文雅 申力豪

    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张守锋

    成员:段聪颖 徐研 贾松波 宋伟伟  

    二、推荐基本条件

    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由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部(学院)学生)。

    (二)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对在文艺、体育及社团工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综合排名时予以适当考虑,具体参照《金融学院综评积分条例》。

    (八)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获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遴选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三、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学院对符合前述推荐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以下评定办法进行综合排名。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 +S(素质成绩) +M(其他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 90%,素质成绩和其他成绩各占5%。

    (一)学习成绩(X)是指学生的前三年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各课程成绩计算均按首次考核成绩确定,具体由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审定。之后将按照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筛选出在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

    学院有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及保险学四个专业。其中CFA方向、中俄合作办学学生统一纳入金融学专业;投资学期货方向学生统一纳入投资学专业。

    (二)素质成绩(S)是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素质成绩的认定以金融学院学生综评积分为基本依据,满分为5分。综评积分第一名按满分计算,其他人成绩按第一名折算比例折算得分。

    (三)其他成绩(M)是指通过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取得的成绩。主要包括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两项,满分为5分。 具体细则:

    1. 外语能力(满分2分)

    参考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以及雅思、托福成绩。

    六级考试成绩(X):X≥425分,计2分;

    四级考试成绩(X):X≥530分,计2分;

    500≤X <530分,计1.75分;

    470≤X <500分,计1.5分;

    440≤X <470分,计1.25

    425≤X <440分,计1分;

    雅思成绩6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5分以上,计2分;雅思成绩5.5-6分或托福成绩80-85分,计1分

    2. 科研潜质(满分3分)

    根据学生提供的科研成果情况及支撑材料为依据进行综合计分,计分规则依据学校相关科研成果分类标准进行。学生个人所提供的所有支撑材料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该申请者的资格。

    四、推荐名额

    学院推免生的名额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比例和学校分配名额予以确定。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等额推免生人选。

    五、取消资格情况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或被举报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五)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六、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符合本办法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院按照本办法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4年9月1日之前,学院公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 20%的学生名单及排名情况(具体见附件2),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2024年9月1日至9月4日,学生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外语成绩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和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科研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4)和支撑材料原件提交至建树楼B座6楼经济学部教学办金融组负责老师(王老师,15617603106)。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好。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定于2024年9月5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对提交材料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定于2024年9月6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业成绩、素质成绩和其他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等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3天。

    有异议的学生可于9月9日之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反映核查,监督电话:86159236。学院将于上报学校之前公布处理结果。2024年9月10日,向教务部报送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七、遴选监督工作组工作内容

    学院监督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监督工作,负责受理申诉、举报。

    (二)学院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保证投诉、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学生对推免遴选过程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监督工作组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金融学院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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