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河财政文【2018】18号)的精神,现将金融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
(一)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成员
组 长:赵紫剑
副组长:孙书章
成 员:焦继军 吴跃平 巴力 李涤凡 许良 喻军 程连于
秘 书:侯菲菲 侯倩 张琪琪 董倩
(二)金融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组
组 长:赵云波
副组长:徐斌 张守锋
成 员:谢巧燕 段聪颖 宋伟伟 徐研 李莉莉 贾松波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思想道德表现优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能自觉遵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示范作用明显,得到师生公认。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全国四级考试),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
以上两条须同时具备。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对在文艺、体育及社团工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综合排名时予以适当考虑,具体参照《金融学院综评积分条例》。
(八)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在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奖者,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获奖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遴选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的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三、综合考核评价方案
学院对符合前述推荐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按以下评定办法进行综合排名。
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S(素质成绩)+M(面试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占90%,素质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
(一)学习成绩(X):金融学院教学办按照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记录,提供2022届学生前三年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共金融学、投资学、金融工程及保险学四个专业,其中CFA方向、中俄合作办学、中美合作项目学生按所属专业统一纳入金融学专业,期货投资方向纳入投资学专业)排名进入前20%的学生名单及其平均学分绩点,按照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各课程成绩的计算均按首次考核的成绩确定,首次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进入前20%排名(排名数据中有标红的学生无交表资格,不能参与推免)。
(二)素质成绩(S):考察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审美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成绩。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1.学生素质成绩由前三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组成;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依据《金融学院综评积分条例》计算。
(三)面试成绩(M):主要包括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两项。其中,外语主要测试专业外语和口语能力,占面试成绩的30%;科研潜质主要结合专业知识,参考本科期间参与的专业科研活动和成果进行专业面试,由专家综合打分,占面试成绩的70%。
(四)其他补充说明
1.学习成绩(加权平均成绩)、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2.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学习成绩(加权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四、推荐名额
金融学院推免生的名额依据教育部最新推免文件精神及学校下达本院的推免生名额(或比例)予以确定。具体分配名额待学校确定后公布。
五、取消资格情况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一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或被举报证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他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五)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六、工作进度安排
1.2022年8月24日,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见附件),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呈报教务处,经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在院系网站进行公布,并通知2023届所有毕业生。
2.2022年8月24日,学院公布学习绩点在本专业(方向)排名进入前20%的学生名单及排名情况,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始填写表格并准备申请材料。
3.暂定于2022年9月1日,学生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四六级成绩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至金融学院教学办公室建树楼B530(电话:86159232)。具体上交时间等候通知,逾期不接受报名。如果发现学生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无条件取消推免资格。
4.暂定于2022年9月3日,学院工作小组对符合本工作方案推荐条件并提交申请表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其进行面试。专家面试时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能力。面试方式为线上或线下,视情况而定,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5.暂定于2022年9月3日,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业成绩、专家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公示期3天。有异议的学生可于9月7日之前向学院工作组和监督组反映核查,监督电话:86159232。学院将于上报学校之前公布处理结果。2022年9月7日,向教务处报送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金融学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