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简称“审核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本科学校开展的制度性评估。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教学单位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的原则意见》(评建〔2016〕4号)及《关于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及院系自评的通知》(评建〔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审核评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在院系自评阶段,由教学副院长赵紫剑牵头组织撰写《自评报告》,统计有关本科教学基本数据,收集整理支撑材料。
在专家评估阶段,学校成立院系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在审阅我院《自评报告》与教学基本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查阅支撑材料、调阅试卷和毕业论文、个别访谈、集体访谈、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考察我院教学工作,帮助我院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对院系的考察评估意见。
在院系整改阶段,我院认真研究《审核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情况,结合部门实际拟定整改计划(方案),提交《金融学院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和《金融学院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