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2020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23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9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金融学院现制定2020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金融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秀峰 代洪甫

    副组长:焦继军 赵紫剑 刘杰 张守锋

    成员:孙书章 李冬霞 段聪颖 宋伟伟 马辰 南路华

    二、申请转专业资格的规定

    (一)一般资格规定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9级本科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思想品质优良、对转入专业有兴趣,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均具有在相同录取批次内申请转专业的资格。普通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普通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科第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同批次合作办学类专业金融学(合作办学,中俄)、金融学(合作项目,中美)。金融学(CFA)专业方向,不进行转专业。

    (二)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确定拟转入名单时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2.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三)转专业限制

    根据学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5.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6.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7.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8.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可转入专业及转入名额

    金融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后决定,我院转入学生比例均为现有各专业学生人数的20%。,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可转入专业如下:

    金融学、投资学、投资学(期货方向)、金融工程、保险学。

    金融学(合作办学,中俄)、金融学(合作项目,中美)。

    四、转专业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转专业方案并进行政策宣传

    我院根据学校转专业政策,结合本院系各专业实际情况将拟接收学生人数呈报表、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转出(入)专业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以及工作预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将转专业工作方案、各专业允许转入的学生人数进行公示。

    2.设置转专业条件

    我院按要求登陆“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在“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接受学院转专业条件设置”中增加各专业考核方案和考核时间(均设置在526-65日之间),确认并提交

    3.学生网上报名申请

    5259:002617: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项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点击界面右上方“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界面右上方“提交”完成转专业申请。

    4. 对转出学生审核

    申请转出学生,我院将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将来职业规划,以及第一学期成绩等确定。

    527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审核,掌握学生转出报名情况,并将院长(主任)签署意见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送交教务处。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学生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出”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进行分类,送交学生申请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5.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按照我院转专业考核方案,组织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考试时间为65日。由于受疫情影响,采取远程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后按成绩排序,然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将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无需参加考试,可直接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学院于610日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于6101700前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院长(主任)签署“同意转入xx专业”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并将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申请表返回学生所在学院。

    6.办理转专业手续

    获准转入金融学院各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与课程考核,在下一学年开学后,根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到金融学院报到注册。

    获准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档案,转出院系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转专业名单于新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内将转出的学生档案交到金融学院,我院接收档案时须将转专业申请表放入档案袋内并妥善保管。

    五、学生课程的补修与学费

    对于获准转入金融学院各专业的学生,要对尚未修读的转入专业已开出的课程进行补修,并按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分费。我院教学办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补修工作。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金融学院

    20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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