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4  浏览次数:[]

    为保障暑期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宿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8月30日。

    (二)暑期留宿期间,凭一卡通和临时出入证出入公寓楼。

    (三)征得家长同意暑期留校住宿后,请填写《2018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务必贴上照片,家长意见一栏不需填写,请同学们将家长手写并签字的《金融学院学生暑期留宿家长知情书》(见附件二)原件拍照后打印并随申请表上交,不按程序申请的学生,不允许留校住宿。

    (四)暑期留校住宿学生需遵守《金融学院2018年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办法》(见附件三)。

    (五)请各班负责人统计好信息,将申请人基本信息进行电子版汇总(汇总表中分开男女生),于7月8日中午12点之前发到1191052777@qq.com。纸质版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于7月8日中午12:00—14:00交到建树楼428(包括贴有照片的申请审批表一份,《家长知情书》一份,背面附有班级姓名的一寸正面照一张)。

    金融学院团委

    2018年7月4日

    附件一

    2018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照片

    院系、班级

    留校原因

    宿舍地址

    苑 栋 房间

    留校时间

    月 日—— 月 日

    家庭住址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本人声明如下:

    1.本人经家长同意,申请暑期留校住宿。

    2.本人暑期在校住宿,保证不在校使用存放违规电器、违规物品。

    3.保证遵守学校及公寓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和宿舍出入登记制度,保持住宿环境的整洁、卫生,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住宿,不留宿外人,不出租床铺。

    4.不到龙子湖区域和其他公共地区游泳、烧烤;不到校外无证摊贩处就餐;不组织学生外出打工、旅游。

    5.做到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干扰他人休息。

    6.只在申请表中载明的时间段里在校住宿。

    7.如本人违反学校住宿管理规定,愿意按照校规校纪,接受相应纪律处理。

    8.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事件,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本人保证已经阅读和理解并自愿做出上述声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1.已经知晓学生暑期在校住宿各项管理规定;

    2.同意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1.已经和学生家长联系并确认该生的申请声明属实;

    2.同意该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融学院学生暑期留宿知情书

    金融学院级学生,学号,暑期需留校。家长已知晓学生暑期在校住宿各项管理规定,同意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

    家长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日期:

    附件三:

    金融学院2018年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暑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根据学校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管理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暑假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及审批:暑期预留校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程序提出暑期留校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留校。审查时,对平时因不服从安全管理规定受过处分、经常旷课、夜不归宿的学生严格把关。学生申请时需征求家长意见,家长填写《金融学院暑期留校学生家长知情书》一份。逾期或不按程序申请的学生,不允许留校住宿。

    三、留校学生义务:留校学生应严格服从校后勤处管理,在指定的宿舍住宿,未经后勤处允许不得随意调整宿舍。应按规定时间作息,按要求持证出入。不允许转借出入证件,不允许留宿校外人员。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防止溺水事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留校期间,离校外宿、退出留校等异动事项,应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管理方式:留校学生实行辅导员对口管理,辅导员应视所负责年级留校学生情况,指定班级男女生负责人,同时指定年级男女生总负责人,实行逐级管理。

    五、留校学生异动程序:若因临时事项离校外宿,需向班级负责人递交《请假条》并告知去向、离校天数(如情况紧急,需用本人手机发短信,回校后补填《请假条》);若中途退出留校住宿,需向班级负责人递交《退出留宿报告》;班级负责人应将前述异动情况记载在案,连同《请假条》、《退出报告》于开学时交于辅导员存档。

    六、班级负责人权利义务:班级负责人受理《请假条》、《退出报告》,每日十一点前清点所负责同学、提醒用电和防火安全事宜,记载有关事项,并向年级总负责人报告。在无法联系总负责人时,可直接向辅导员报告。

    七、年级总负责人权利义务:对班级负责人报告情况进行记载。在班级负责人不能及时报告时,主动到有关宿舍了解情况,并记载。对班级负责人报告的和自己发现的无故夜不归宿人员,在无法联系其本人的情况下,及时报告辅导员。

    八、辅导员职责:接受年级总负责人或班级负责人报告,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解决问题。若问题严重,辅导员及时报告副书记,副书记组织处理事宜。暑假期间,辅导员适时主动向总负责人和班级负责人了解留校学生情况。

    九、对留校学生违规的处理:对违反前述规定情形的留校学生,对连续2天和累计3次无故不请假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经查证,劝其提前退出暑期留校,问题严重的开学后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本办法适用于2018年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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