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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制度

发布日期:2015-12-03  浏览次数:[]

为做好新一届学生干部选举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学院学生工作务实、高效地开展,特制定《金融学院学生干部选举制度》。

一、竞选职务

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二、竞选资格

品行端正、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我学院学生,均有资格参加竞选。

三、评选要求

1、所有竞选人员均需参加自荐,否则不得参加其余各竞选项目。

2、竞选人员应按时参加竞选项目,否则视为弃权。

3、竞选人员应认真对待竞选,如违反竞选要求或有其它过激行为,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4、在最终竞选结果公示之前,竞选人员不得向主考人员或评委询问参选人员的成绩,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进行违规活动。否则一经发现,除取消其参选资格外,还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5、在竞选过程中,任何参选人员均可提请退出竞选。

6、评委应本着实事求是、对同学认真负责的态度,杜绝任何徇私舞弊行为。

7、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做到某项要求所规定的内容,竞选人员或评委须及时向学院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竞选程序

1、自荐。各竞选人员应在自荐书中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政治面貌、曾获何种奖惩、任何种职务等信息)、本次竞选意向及其它相关内容。

2、面试。参加竞选的同学首先进行抽签以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问答形式,由主考人员向参加面试的同学进行提问。参加竞选的同学在面试时应进行简要的开场发言(包括自我介绍、竞选意向等内容),并对所提问题认真回答。

3、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届时由学院里派专人进行监考,违反考试纪律的同学将被取消本次竞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4、竞选演讲。竞选人员首先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演讲时限为每人5分钟,演讲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竞选意向、工作思路等方面。每位竞选人员演讲结束后由观众进行现场提问。所有竞选人员演讲结束后由现场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原始选票由评委带回统计、保存。

五、名单确定及公示

根据竞选人员的自荐、面试、笔试、演讲的成绩或具体情况以及其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由评委综合评定后确定最终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各学生干部正式上任。

六、监督工作

在整个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任何班级或个人,如对本次评选事项或个人有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学院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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