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交流团的工作,加强团的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奋发进取,全面成长,让优团优干评选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我院特制定优团优干评选制度。
一、评选对象
金融学院全体团员
二、评选方式
根据我院现有团支部数和团员数等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拟推荐参评的院“优秀共青团员” 和“优秀共青团干”,名额分配到班,班里同学自由竞选,由班级公开民主投票选出优团优干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在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在团内或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的工作职务且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工作认真负责,务实开拓,热心服务;
(2)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团结带领团员同学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在学院分团委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竞赛、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中起良好带头作用,工作成绩显著,在团员中有较好口碑;
(3)积极组织或参加院级学生团体的各类活动,每学期参加青协、心协活动不少于2次,表现良好。超额完成课外技能分关联卡标签(项目及数量不限)。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现象。
2、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在院校各类文体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热心帮助团员青年进步,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学风建设中起良好的表率作用,学习成绩良好,无补考挂科现象。
(4)积极参加院级学生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评选要求
1、每年院级优团优干评选与校级评选同步。
2、各班级团支部和各院级学生组织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严格把关,本着宁缺毋滥确保质量的原则,以达到调动广大团员积极性的目的,经院系审核后,推荐对象产生后要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以上。
金融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1日